2012-10-03

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 愛神(二)

上一篇提到『盡心、盡性、盡意、盡力 愛神』的意思,意猶未盡,今次想再談四者的次序。

聖經19次提到『盡性』,而每一次都排在『盡心』之後,可見首要的是『盡心』,其次才是『盡性』。至於『盡意』,雖然在新約才出現,但在三卷福音書中都有提到,所以排第三。排第四的是『盡力』,因為無論在新舊約都只是間中提到,而且往往是排最後的。

換言之,就讓我們跟着馬可福音12:30 (Mark 12:30) 的次序去查考怎樣愛神吧!小弟打算引用相關經文,儘量讓神的話語解釋自己。


首先是 『盡 (Heart)』愛神。我相信,信仰的起點是人相信有神,並憑着信心竭力尋找祂。希伯來書11:6 提到:
人非有信,就不能得神的喜悅;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,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。(Heb 11:6)
既尋着了,就撇下虛妄的假神、偶像,全心全意去接受這個獨一的真神。就如耶穌所說那珠寶商人一樣:
天國又好像買賣人尋找好珠子,遇見一顆重價的珠子,就去變賣他一切所有的,買了這顆珠子。(太13:45-46) (Mat 13:45-46)
並且敬畏祂,用心靈誠實去親近祂:
時候將到,如今就是了,那真正拜父的,要用心靈和誠實拜他,因為父要這樣的人拜他。神是個靈(或無個字),所以拜他的必須用心靈和誠實拜他。 (約4:23-24) (John 4:23-24)

接着是 『盡性 (Soul)』愛神。既然歸向了神,我們就要愛祂所愛,恨祂所惡,正如摩西所說:
申11:1 你要愛耶和華─你的神,常守他的吩咐、律例、典章、誡命。  (Deut 11:1)
可是我們雖然決心要跟隨主,卻舉步維艱。保羅見證說:
我也知道在我裡頭,就是我肉體之中,沒有良善。因為,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故此,我所願意的善,我反不做;我所不願意的惡,我倒去做。若我去做所不願意做的,就不是我做的,乃是住在我裡頭的罪做的。我覺得有個律,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,便有惡與我同在。 (羅7:18-21)(Rom 7:18-21)
是的,我們根本沒有能力去達到律法的標準!在律法面前,我們只有被定罪,被判死刑。然而,我們有個出路,就是全然無罪的主耶穌代替我們受死,擔當了本應是我們在律法下該得的懲罰,而我們就白白地成為無罪。人世間,沒有禮物比這個更大了!
如今,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。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,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,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。律法既因肉體軟弱,有所不能行的,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,成為罪身的形狀,作了贖罪祭,在肉體中定了罪案,使律法的義成就在我們這不隨從肉體、只隨從聖靈的人身上。因為隨從肉體的人體貼肉體的事,隨從聖靈的人體貼聖靈的事。體貼肉體的,就是死;體貼聖靈的,乃是生命、平安。  (Rom 8:1-6)
雖然有主的幫助,我們卻絕不容易治死身體的惡行 (Rom 8:13)。明顯地,我們要持續、恆久地拒絕犯罪,也要從心底裏厭惡罪,不去留戀罪中之樂。在『屬靈人』一書中,倪柝聲弟兄指出人的『魂 (soul)』有三大範疇:思想、情感、意志。換言之,要『盡性 (Soul)』愛神,我們就要摒棄舊人的思想、情感、意志,穿上新人:
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,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;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,並且穿上新人;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,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。(Eph 4:22-24)
感謝神,主應許我們有得勝的盼望:
雅4:7 故此你們要順服神。務要抵擋魔鬼,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。(James 4:7) 

去到這裏,心水清的你可能會問,愛神要常常『否定』自己的意向/興趣,豈不是太苦、太累了?就算捱到,還有喜樂可言嗎?讓我們進入第三點:『盡意 (Mind)』愛神

很記得在『標杆人生』一書中,Rick Warren 曾這樣說過:
想像你乘坐一艘快艇在湖中飛馳,快艇以自動導航器操作,正朝東方前進;倘若你決定要改向西行,有兩個方法:一是緊握舵盤,竭力扭轉,迫使快艇反向而行。憑著你的意志力,你可能戰胜自動導航器,但你會感覺到持續的阻力,你的手臂最后會因壓力而疲乏,你會松手放開舵盤,快艇便立刻再被自動導航器操縱,恢复向東行進。

當你嘗試以意志力改變你的人生時就如同這樣,你說:「我要強迫自己少吃......多運動,......不再散漫和遲到。」的确,意志力可以帶來短期的改變,但因為你沒有先處理問題的根源,結果反而引起內在持續的壓力。這樣的改變來得不自然,你很快就會放棄,不再節食,不再運動,不久便一切又恢复原狀。
其實要改變方向,有一個更好、更容易的方法:更換你的自動導航器一你的思考模式
其實,保羅亦說了同樣的說話:
羅12: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,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、純全、可喜悅的旨意。(Rom 12:2)

耶穌在世的時候,有人精通神的話語,卻認不出耶穌就是彌賽亞;有人刻苦己心/身去『愛神』,結果亦一樣。他們甚至最終同謀,殺死了耶穌!耶穌形容那些人是『油蒙了心,耳朵發沉,眼睛閉著』(Mat 13:15)。就是門徒,跟從耶穌幾年了,也不明白摩西和眾先知指著耶穌所說的話 (Luke 24:25-27)。說了這麼多,我只知道自己絕對比不上他們任何一位,更不能奢望自己能夠幸免於他們的過錯。我只有求耶穌開我的心竅 (mind) (Luke 24:45),明白 (understand) 福音並神的心意 ,成為好土,得以結果百倍榮耀神 (Mat 13:23)。

說真的,我覺得『盡意愛神』可能是現今基督徒最難做到的一環!我們會祈禱、返崇拜去盡心敬拜神;會互相提醒、代禱去盡性跟隨神,不去犯罪;更會盡力去為神作工。不過私底下,有多少人的讀經生活有如在荒漠掘井?又如在曠野迷路?希望下次可以再討論這一點。


好了,到最後一項 『盡力 (Strength)』愛神了。愛神是要盡力的,包括事奉祂、傳福音。不過是在『盡心』、『盡性』、以及『盡意』之後。保羅叫我們把身體獻上,當作活祭之際,亦提醒我們要『心意更新而變化』(Rom 12:1-2)。耶穌叫十一個門徒去使萬民作祂的門徒的同時,要他們把『我所吩咐你們的,都教訓他們遵守』(Mat28:16-20)。試問,沒有『盡意愛神』,明白並理解 (understand) 全本聖經,又怎能做到耶穌及保羅的吩咐呢?

大家對盡力事奉神相信都不會感到陌生,因為這個社會是講求(即時的)表現、數據、效率及成效的。如果你也是忙碌的馬大,你又可曾聽到耶穌呼喚你去學習馬利亞,領取那上好的福分嗎 (Luke 10:42)?我想,這個福分很可能就是『盡意愛神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