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 …「今在昔在的主-全能的神啊,我們感謝你!因你執掌大權作王了。18 外邦發怒,你的憤怒臨到了。審判死人的時候也到了;你的僕人眾先知、眾聖徒及敬畏你名的人,連大帶小得賞賜的時候到了;你毀滅那些毀滅大地者的時候也到了。」 (啟 11:17-18)4 我又看見一些寶座,坐在上面的有審判的權柄賜給他們。我又看見那些因為給耶穌作見證,並為神之道被斬首的人的靈魂,和沒有拜過那獸與獸像、也沒有在額上和手上打過牠印記的人的靈魂。他們都復活了,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 (啟 20:4)11 我又看見一個白色的大寶座和那坐在上面的;天和地都從他面前逃避,再也找不到它們的位置了。12 我又看見死了的人,無論大小,都站在寶座前。案卷都展開了,並另有一卷展開,就是生命冊。死了的人都憑著這些案卷所記載的,照他們所行的受審判。 13 於是海交出其中的死人,死亡和陰間也交出其中的死人;他們都照各人所行的受審判。 (啟 20:11-13)
頭兩段經文發生在千禧年之前。按前文後理,啟11:18 發生在第七位天使吹號之時,基督掌權作王之時,同時神的憤怒臨到了。啟20:4 發生在千禧年之始,結果是與基督一同作王一千年。兩者時間、目的相若,應該是同一個事件。至於 啟20:11-13 則是千禧年後的最後審判,是另一個事件。按照時序(以後會再詳述),這段時間發生的事件有:
- 第七號:信徒復活、被提,參加天上羔羊的婚筵(啟11:15, 19:5-9)
- 同時地上發生七碗之災(神的憤怒)(啟11:18, 15:1)
- 第六碗(哈米吉多頓之戰)(啟 16:16-17):主的日子(Day of the Lord),主再來(啟19:11-16)
- 假基督及假先知被生擒扔入火湖(啟19:19-20)
- 撒但被捆綁一千年(啟20:1-3)
- 第一次一些寶座的審判(啟20:4-6): 頭一次的復活有份的信徒有福了,他們不再死,與基督作王一千年
- 千禧年(啟20:6)
- 撒但被釋放、迷惑列國與基督作戰、被生擒扔入火湖(啟20:7-10)
- 第二次白色大寶座審判(啟20:11-13):所有死人復活,按行為受審,有的得永生,有的被扔入火湖(永死)
有了這個基礎,讓我們對照主耶穌/使徒的教導,看看是否互相呼應?有冇新發現?時間關係,我直接說出研究結果吧!
第一次審判是基督臺前的審判(林後 5:10),按照信徒的行為是善的還是惡的受報。這個審判沒有懲罰,所有信徒都得到永生(太20:1-16);但同時是論功行賞的,有人得賞賜,有人僅僅得救(林前3:10-15)。論功行賞的準則,除了根據行為是善的還是惡的(林後 5:10),還視乎信徒/僕人有沒有好好運用主人給予的恩賜作工(太25:14-30)。如果有信徒做了很多主工,但卻忽略自己的罪,這人雖然也能得永生、進入神的國,但可能僅僅得救,多麼可惜!但真正的悲劇是有些信徒根本去不到基督臺前受審!他們是誰?竟然包括一些行異能、趕鬼的傳道人,因為他們明知不要犯罪,自己卻偏偏選擇行惡(太7:21-23,路13:24-27)。按時序,這些人可能是第七號時,未能被提進入羔羊婚宴的人(太25:1-13)。
那麼誰人負責第一次審判呢?為甚麼有一些寶座呢?不是基督負責審判嗎?原來十二使徒要在這時負責審判以色列人(太19:28,路22:28-30)。為什麼只提及以色列人呢?因為所有信徒都已經歸入以色列的 commonwealth (弗2:11-15),在神眼中成為以色列人了。
至於第二次白色大寶座的審判,是留給古今中外所有非信徒,以及聽過福音但拒絕接受的人。沒有聽過福音的人就按照行為受審(羅2:7,13-14),行善的進入永生,作惡的進火湖(永死)。是否要有偉大的善行才能進入永生呢?正正相反!人在小事上忠心,在大事上也會忠心(路16:10-12),主耶穌是根據人人都做得到的標準審判的(太25:31-46)。至於聽過福音但拒絕接受的人,他們無可避免地罪加一等,他們的下場比所多瑪、尼尼微城更可悲(太10:15, 11:22,24, 12:41-42)。
這些都是聖經提及死後審判的經文。那麼今生我們會遇上審判嗎?會!遇到的話我們記得要感謝神,因為『我們受審判的時候,就是被主管教,這樣就免得和世人一同被定罪。 』(林前 11:32) 。『既然你們稱那不偏待人、按各人行為審判人的主為父,就當存敬畏的心,度你們在世寄居的日子。』 (彼前 1:17)。 因為時候到了,審判要從神的家開始(基督臺前的審判);若是先從我們開始,那麼,不信從神福音的人將有何等的結局呢?(白色大寶座的審判)「若是義人還僅僅得救,不虔敬和犯罪的人將有何地可站呢?」所以,照神旨意受苦的人(今世的審判)要一心為善,將自己的靈魂交給那信實的造物主。 (彼前 4:17-19)
弟兄姊妹們,互勉之!
p.s.: 上星期小弟負責帶領查經 彼前 4:17-19,文章起頭的問題正是小弟預備時心中的疑問。感謝神過程中發現聖經的信息既一致又前後呼應,所以趕緊寫出來以免將來遺忘了。
p.p.s.: 本來這段查經應該結束了,但容許小弟加些少個人意見。有些信徒可能不在第一次復活之列,因為他們未能得勝/不成熟等等,以致未有資格與主耶穌一同作王一千年,要等到一千年後第二次審判時才與所有人一同復活,按行為受審判。他們能否進入永生只有神知道。同時古今中外很多非信徒在這個審判時,也有因行善而得永生的。但是這兩種人卻會失去在神國作王、作祭司的尊貴身份,而這正正是歷世歷代眾聖徒所引頸以待的,也是這天國福音的中心!如果今生只有一樣事情值得高興,就是名字被記錄在天上(可以進入天國)(路10:20)。為此,我們應當祈求主耶穌幫助我們在這末世能夠逃避災難、跌倒,得以站立在主面前(基督的審判臺前)(路21:36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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